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,增强教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,学校继续开展为我校从事教育工作30年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工作,现将2019年颁发荣誉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及条件
1.学校从事教育工作30年的在编教职工。
2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全面完成本岗位的工作,无违纪违法行为。
二、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计算办法
1.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是指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,包括在校外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。
2.计算截止的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。
3.原在教育系统工作,经组织批准,进行在职脱产进修、学习、出国留学,或应征入伍,且学习、服役期满后仍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,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。
4.原在教育系统工作,个人辞职上学,或自费出国留学,或停薪留职从事非教育工作,后又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,辞职和停薪留职的时间不得计算为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个人申请。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《玩龙虎每天赢1000从事教育工作30年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1)。
2.单位初审。各单位对照发放范围及条件,初审申报人员情况,并在附件1签署单位意见,加盖公章。
3.人力资源处复审。
4.学校审批,颁发证书。
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教职工的登记表(附件1)、单位汇总表(附件2)交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(厚生楼412室),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06261@njnu.edu.cn。
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85891669
人力资源处
2019年6月10日